2021下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时间:2021-11-09 13:56
  • 来源:未知
  • 点击:

【导读】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 2021 年下半年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 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1年下半年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

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下半年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彭山区行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才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1110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与笔试折合成绩均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028-37631626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28-37603733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派驻区教体育局纪检组:028-33763508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3336031

十、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眉山市彭山教体局负责解释。

<span "="" style=";padding: 0px;box-sizing: border-box;font-size: 21px">相关事项提示:

1.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导致本次招聘考试日程发生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21115




联系我们

泸州校区:0830-2994321

宜宾校区:0831-8202332

自贡校区:0813-5526838

内江校区:017378823800